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部门员工xx,于x年x月x日未经领导批示,擅自离岗达3天以上(含3天),请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自动离职处理。
该员工在职期间遗留问题汇报1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离岗达3天以上,按照公司规定,其行为已视同为旷工。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旷工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此,视员工自x年x月x日起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负责人必须明确责任,对擅自出走、离岗且达到3天以上者,部门负责人须于两天内报人力资源中心。对于发现员工擅自出走、离岗不报者,一经查明,将根据集团相关制度对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进行处罚。
若有自动离职员工,务必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员工关系室,并将此报告函报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室备案。
特此通告。
敬请注意。
此致
敬礼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