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助中心〔202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23年秋季—2024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我校各类资助项目、资助人数、资助金额如下:
1. 寄宿生生活补助:2023年春季共有寄宿生80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80人,补助金额共计元;2023年秋季共有寄宿生96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96人,补助金额共计元;2024年春季共有寄宿生102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56人,补助金额共计元;2024年秋季共有寄宿生121人,其中受资助贫困寄宿生109人,补助金额共计元。
2. 路费资助:2023年秋季为4名新生提供路费资助,共计发放资金元。
3. 国家助学金:2023年秋季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共计发放资金元。
二、自查情况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主任为组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自查小组,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自查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了资助对象的确定、资助金额的发放、相关政策宣传等方面。
1. 资助对象的确定:我们严格按照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资助对象确定方法,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 资助金额的发放:我们严格按照资助政策,确保资助金额发放到实际需要的学生手中,同时,对发放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相关政策宣传: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如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让更多需要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我校贫困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