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街道党组织对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展开了自查,对照检查主要内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党总支
1、街道党组织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来落实,纳入党组织工作日程,每年在制定党组织工作计划时,都将发展党员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街道党组织现有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支委三名,其中一名副书记为大学本科学历。一名支委委员专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3、每年建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1-2名,20xx年发展党员1名,三年总共发展党员4名。
4、街道认真做好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集体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召开党员支部会议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基层党支部
1、辖区居民入党均向街道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出现异地发展现象。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3、入党的四位同志均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合格。
4、入党同志均经过支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记录完备。
5、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均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
6、综合性政审报告完备,有结论性意见。
7、党支部能够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做好记录。
8、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及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党员到会人数均符合《细则》规定。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街道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如党员发展计划不够细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不够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