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学习和宣传《城乡规划法》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精心制订了学习和宣传计划,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学习和宣传活动。
三、加强项目审批中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真审批项目立项、核准和备案,每个项目审批前都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规划、国土、环保、文物、地震等部门,确保了我县城乡规划和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
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们严格执行在编制规划中,加强与规划法的衔接,确保不脱节、科学合理。执行城乡规划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着眼于城乡规划工作的长远发展,把握好城乡规划的实质,贯穿于发改工作的始终,确保法律的严肃性。
五、结论
通过本次城乡规划自查工作,我局深刻认识到执行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严格项目审批,加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