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卫生统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统计质量,为上级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数据,为我区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同时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开展自查
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卫生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医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和局务会议上,专题布置了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卫生局办公室会同计财科组织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并专门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马海国任组长,纪检组长范英群为副组长,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由计财科负责卫生统计日常工作,并由卫生局局长亲自分管,计财科根据统计职责要求,建立了统计工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统计工作干部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求不准虚报、瞒报、伪造和随便篡改统计数字。
三、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基层卫生组织和县卫生局保留有原始报表、原始数据库、综合统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设Z了统计台帐。年报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都根据统计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各大型医院还进行了资料汇编,为领导科学地决策提供了依据,形成资源共享。
四、统计执法力度加强
(一)无违反《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没有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情况,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统计调查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不健全。主要原因是信息统计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统计工作;部分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对相关的统计法规和知识不了解,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乡镇卫生院统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岗位不稳定,统计资料不健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二)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培训不上岗、上岗未培训的情况,无法独立完成直报工作。
(三)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大多陈旧的,或者不齐全。
今后,我局将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国家的卫生统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